Thursday, February 24, 2011

內閣批准電影獎勵計劃‧萊士:票房回扣取代扣娛樂稅

內閣批准電影獎勵計劃‧萊士:票房回扣取代扣娛樂稅

* 國內

2011-02-24 08:49

(吉隆坡23日訊)新聞、通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說,內閣今日批准以電影回扣獎勵計劃來取代娛樂稅的回扣,以協助本地電影業者發展國家影片工業。

他指出,該回扣獎勵將根據該部電影的售票率,及電影票房排行榜來鑑定。

【世華‧奇聞】台灣男子請脫衣舞孃給父親送終,被讚“孝子”!

票房低回扣高票房高回扣低“一般做法是退還平均20%的娛樂稅回扣予本地電影製作公司,不過,經過研究,我們同意每部電影若打入票房排行榜,或是取得200萬令吉及400萬令吉票房,那麼業者可獲20萬令吉的回扣獎勵。”

“若該部電影取得400萬令吉至600萬令吉的銷售,那麼便可獲10%的回扣獎勵,若是600萬令吉,那麼便有5%。”

“若是超過600萬令吉,那麼便不能享有任何回扣,因為該電影已經大賺錢。”

他今晚出席部門4名高級官員榮休歡慶儀式後對記者說,國家電影發展局(FINAS)每年動用的撥款介於900萬令吉及1千200萬令吉。

“內閣也同意調漲外國電影每分鐘放映的付款水平。”

“這樣一來,國家電影發展局將有900萬令吉至1千萬令吉進賬。”

此外,他說,內閣也同意大馬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席位的競選,以讓大馬在該組織內也有發言權。

“接下來,我們會推舉一位適當的人選,以參與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委員會。”
星洲日報.2011.02.24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